亮剑 发表于 2023-6-19 15:45:19

《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印发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
《规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要求,着眼加强军队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军队领导干部与地方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机构及相关人员,少数民族和宗教组织及信教群众,国(境)外各类组织、机构、人员,亲友交往,以及互联网社交平台虚拟交往等8个方面交往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范。
《规范》强调,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政治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人员严肃问责,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

周伯通 发表于 2023-6-19 21:37:27

      《规定》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认真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对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作出明确规定,是新形势下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军队纪律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规定》要求,必须把听党指挥落实到行动上,必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必须防止和纠正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纠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必须持续反“四风”改作风,必须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总政治部、军委纪委《通知》指出,各级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规定》与学习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广泛搞好宣传,确保入脑入心,增强思想自觉,做到知纪、畏纪、守纪、严纪。要强化监督检查,发挥纪检、巡视、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明查暗访、问题通报、舆论引导等多手并用,织密监督之网,让违纪的“隐身人”无处藏身。要严惩违纪行为,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谁违反《规定》都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要严明各级责任,党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书记、副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机关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领域分系统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对落实《规定》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要坚持以上率下,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军委、总部要为全军作表率,机关为部队作表率,领导为部属作表率,不给出轨越界留“暗门”、开“天窗”,不站在制度“笼子”之外搞特殊,坚决做到守纪如铁、执纪如山,为实现强军目标、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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